治谣,
必须下猛药
向谣言亮剑,向别有用心的“网络大V”亮剑——连日来,各地公安部门重拳出击,及时查处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无端编造、恶意传播谣言的行为,广受好评,给网络带来一股久违的清新之风。
谣言惑众。利用互联网传播快捷、受众面大等特点广泛散布谣言,更是贻害无穷,不治不足以立正气,不治难以平民愤,绝不能姑息迁就,必须出重拳、下猛药,让造谣者无处遁形、让谣言没有市场,让网络传递正能量,让网民听到真实的声音。
值得警惕的是,少数人却有意无意地开始过度解读,认为“用力过猛”,甚至个别人认为这是打击言论自由。在他们眼里,言论自由就是什么话都可以说,而不必顾及后果。其实,非要把打击违法行为与妨害言论自由划上等号,恰恰反映了一些人对言论自由的认识误区。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这些网络谣言,其出发点无论是发泄对现状的不满,还是提高网络知名度,在泄一己私愤或满足一己虚荣的同时,给公众带来了恐慌不安,增加了公共治理的成本。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对谣言的惩处力度,是广大网民的心声。这与开放网络、保障网络言论自由并不矛盾,有法制约束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遵从社会公秩良俗、坚守道德底线的言论才会不受约束。
网络谣言固然可恶,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网络是一把双刃剑,需要辨证施治。对网络一方面,不能畏之如虎,闻之丧胆,任其肆意妄为;另一方面,也不能混淆法律边界,不分青红皂白,使人人噤若寒蝉。打击网络谣言是一件利网利民的大好事,但一定要“打准”。既要依法打击故意造谣传谣的行为,使其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也要把握好打击网络谣言和保证公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之间的关系,严格以法律为准绳,还广大网民一个可以自由呼吸的清净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