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营改增”减负49亿元
记者 李倩 通讯员 王伟
本报讯 自去年12月1日正式启动“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以来,我省顺利实现新旧税制转换。据国税部门统计,截至2013年7月底,我省共有18.55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今年1至7月,全省因“营改增”减轻税负49.06亿元,为全部“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45.09亿元的108.8%,税负保持不变或减轻的纳税人占试点纳税人总数的97.66%。
据了解,不但“营改增”7个试点行业绝大部分企业的税负减少,更有非试点纳税人因为新增可抵扣税款而享受到了减税优惠。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可以抵扣税额,浙江武钢航运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等企业纷纷在上半年更新设备,加速技术改造。此外,由于“营改增”消除了多环节经营活动的重复征税,有利于深化产业分工,推动制造企业主辅分离。以阿里巴巴为例,上半年公司尝试将部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技术服务费与邮箱使用费等抵扣税金达2815万元。
“营改增”促进了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据统计,今年1至7月,我省共新办31516户属于“营改增”试点行业的服务业企业,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其中文化创意产业新办企业最多,为8364户。
根据国务院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营改增”工作,并在原试点行业的基础上新增广播影视业。目前我省共确认广播影视业试点纳税人888户,其中一般纳税人203户,新增试点企业将在9月完成首次“营改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