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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惠泽万余残疾人

海宁出台扶残新政

  本报海宁8月29日电

  记者 陈培华 实习生 杨立赟

  市委报道组 李迪刚

  “住在这里,真舒坦。”51岁的残疾人潘玉娥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能免费住进托养所。潘玉娥家住海宁长安镇大型村,肢体二级残疾,前两天刚搬入镇上的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所。这里不仅电视、空调一应俱全,还有专人护理,让她吃睡不愁。

  潘玉娥的生活之变,源于海宁市这个月出台的残疾人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新政策,潘玉娥与其他300多名残疾人被纳入了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享受每人每月1200元的补贴。

  据介绍,新政对原有政策进行了30多处调整,惠泽全市1.83万名残疾人。据测算,海宁每年用于残疾人保障的财政支出将提高到2500多万元,增幅逾70%。

  扩面是海宁扶残新政的一大亮点。海宁市残联调研发现,许多残疾人家庭按条件未达低保标准,但家中残疾人需要医疗和照顾,实际生活十分拮据。为此,海宁将残疾人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设定为低保标准的2倍以内,并参照市低保标准,差额发放残疾人救助金。“全市600多户残疾人家庭受益,财政为此每年新增支出200多万元。”海宁市残联理事长张建良说。

  孩子是残疾人家庭的未来。为让残疾人家庭的孩子更好地求学就业,海宁大幅度提高了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就学的救助、补助和奖励标准。这些孩子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和本科教育时,每学期给予300元、400元、500元、1500元、2000元的助学补助。据了解,加上教育局、慈善总会等其他助学政策,残疾学生在本科教育就学期间,可享受每年1万元以上的助学金。

  据介绍,海宁0至6周岁的聋儿,或脑瘫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每人每年可获最高12000元补助;精神病患者住院可获二次救助,每人每年最高5000元,长期住院者每年最高获补12000元。

  海宁还鼓励残疾人就业与创业。残疾人创业,贷款额在5万元以下,可获全额贴息。同时,市里对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进行补助和奖励,以期他们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海宁出台扶残新政 2013-08-30 3160525 2 2013年08月3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