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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规范“三改一拆”土地利用

优先保障民生类等重点建设项目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风 记者 刘元斌)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行动中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

  通知明确了违法用地建筑拆除和土地利用的目标任务、拆除违法用地建筑的重点,完善了依法拆除和遏制违法用地建筑的新机制,并明确了“三改一拆”行动土地利用的政策措施。“三改一拆”后利用的土地要做到权属合法,符合规划,规范供应。符合规划的“三改一拆”土地,要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类、基础设施类和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产业类等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通知,我省还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后土地开发。原土地使用权人、市场开发主体,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三改一拆”土地自行开发或收购后集中开发,或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土地实施自主开发。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规范“三改一拆”土地利用 2013-08-24 3158411 2 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