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一起事故令人扼腕
远光灯竟成“马路杀手”
编者按:穿着拖鞋开车、夜行滥用远光灯、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插队、超员超速……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那样的驾驶陋习。这些驾驶陋习有哪些特点?会给自身和他人造成哪些危害?怎样才能有效杜绝这些驾驶陋习?即日起,本报联合省交警部门推出“驾驶陋习,从我改起”专栏,敬请垂注。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徐蕉 陈东
夜间行车最恨什么?很多驾驶人都会把“滥用远光灯”列为三甲之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人对于远光灯的危害并不清楚:“不就开个灯,用得着大惊小怪吗?”其实,远光灯的危害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近日,台州一名准大学生就用自己血淋淋的遭遇,给滥开远光灯的驾驶人提了一个醒。
大学梦碎一瞬间
如果没有8月7日晚上的那次意外,台州临海河头镇的晓辉(化名)此刻应该为即将走进大学校门而忙碌。然而,美好的“大学梦”,却被一道刺眼的亮光击碎。
当天晚上8时许,晓辉驾驶一辆“电动车”从河头镇开往兰桥岭景村,去同学家询问上大学报到需要准备哪些东西。
因为是晴天,加上还有路灯,他只开了近光灯。此时,对面刚好有一辆车开过来,“灯光刺眼,刚好照到我的眼睛。”晓辉说,等他看到前方有人正在走路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只听到“砰”的一声,他和行人双双倒地……
被撞的程老汉今年55岁,因为重型颅脑损伤,虽经医院全力抢救,还是于8月12日不幸去世,一个家庭因此破碎。
经调查,晓辉驾驶的电动车属于轻便两轮摩托车,晓辉因为没有考取驾驶执照,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有可能面临3年以下刑期,以及巨额赔偿。而这个年轻人家里多年前曾遭遇火灾,至今仍借宿在亲戚家里,今年父亲又刚刚去世。巨额的赔偿金和即将面临的刑事责任,让这个年轻人的前程变得扑朔迷离。
滥用大灯危害大
因对向车辆滥用远光灯而发生事故,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7月23日凌晨,温州瑞安大桥连接线发生一幕险情:一辆面包车碰上栏杆发生侧翻,面包车后备厢严重变形,汽油洒了一地,旁边的护栏也被撞得东倒西歪。
驾驶员李某愤怒地说,当时和对面的车辆距离很近,大灯灯光十分刺眼,看不清前方,“幸好系了安全带,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据交警部门介绍,当夜间会车时,远光灯的强光可使对向驾驶员瞬间致盲,在“抓瞎”的几秒里,对向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行人以及前后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
有人曾做过一个对比实验,发现当对面有远光灯射来,驾驶员前方如遇行人,在距离约25米处,几乎看不清行人的模样;在距离约15米处,隐约能看到行人的模糊轮廓;在距离5米时,才能看清行人。
近年来,夜间行车开远光灯的数量和比例一直居高不下。7月22日晚,瑞安交警部门在主城区5处设卡,严查滥用远光灯行为,1小时内竟查处88辆“灯霸”。
公安部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发生的夜间车祸事故,有三至四成与滥用远光灯有关,且近年来一直呈上升趋势。
合理使用防意外
“开远光灯不仅是法律问题,更多的是司机的道德问题。”在杭州开出租车多年的范师傅告诉记者。
交警部门提醒,夜晚在城市道路驾车时,驾驶员应尽量不使用远光灯。即使在一些照明情况不好的路段,为了不给相对方向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近光灯可交替使用,相对方向有来车时应及时切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共有6种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其中包括,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就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远光灯的,根据我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将被处以5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遇到对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不要“以亮治亮”,可以用变换灯光来提醒对方,减慢车速,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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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怎么办?
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车辆上,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这样就能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
2、后方的车辆打开了远光灯紧随,怎么办?
遇到这种状况,千万不要轻举妄动,尽量避免做不必要变线或者超车动作,保持直线行驶。直到能够完全确认某一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再变道行驶,避开从后而来的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