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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首推“安宁疗护”,助临终病人安详离世

生命尽头,尊严如何守护

  本报绍兴8月19日电

  记者 梁国瑞

  这段时间,樊静的心里一直很纠结。

  两个多月前,62岁的父亲樊全福被查出胰腺癌晚期,住进了绍兴市人民医院放疗科。在得知父亲治愈无望的消息后,亲友们意见趋于一致:在病人生命最后时刻,减少无谓的抢救,让其安详离世,有尊严地走到生命尽头。

  这也是今年4月份起,绍兴市人民医院推出的一项全新护理服务——“安宁疗护”,提倡的宗旨。至今,已有10余名病人接受这项服务。8月起,“安宁疗护”已在全院陆续推开。

  “但我不敢跟父亲说,他能接受吗?”樊静说,“而且,其他人将怎么看我?”

  最后的痛苦

  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部7楼,放疗科病区,这是医院最早尝试“安宁疗护”的病区。“临终病人比较多。”38岁的护士长诸海燕照例四处巡视。

  走廊上,诸海燕遇上了出门打水的樊静。“这段时间我父亲稍微好一点,精神状态也不错。”樊静说,但病发时超常的疼痛仍然折磨着父亲,“痛起来实在太惨了,我给他喂止痛药,哪怕碰到嘴唇,都会喊疼。”不少前来探视的亲友私下告诉樊静,“实在看不下去”。

  疼痛、无法进食、行动不便……在病房里陪护了两个多月,樊静不忍去想象,父亲临终时的样子。

  “常见的是选择进行心肺复苏等抢救,紧急气管插管、除颤、体外心脏按压……”诸海燕说,这是大多数家属会提出的要求,作为医护人员,不管基于工作职责还是职业伦理,都无从拒绝。

  然而,这种治疗,除了要投入高昂的费用、大量医疗资源外,直接相关的还有病人的痛苦。绍兴市人民医院院长郭航远说,人之将死,本就心生恐惧,加上抢救时加诸身上的各种痛苦、家属的哭声,“虽然一定程度上延长了病人的寿命,但没有任何质量。”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郭航远认为,这样做的结果,不仅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同时浪费大量的医疗资源,“比如ICU,床位是很紧张的,需要很快周转起来。如果明知救不过来还往里送,对其他病人是不公平的。”在绍兴市人民医院,住院长达1年以上的病人就有6个。

  另一种选择

  “如果病人和家属都同意,可以让病人少一些痛苦,走得体面、安详些。”诸海燕递了一份“安宁疗护”宣传册给樊静。

  “安宁疗护”的对象,是处于生命末期(一般是3至6个月),现有的医疗手段已经无法使疾病痊愈的病人。

  在宣传册里,医院给这类病人及其家属提供了几个选项:维持目前的医疗护理,尽量减轻痛苦,直至生命终止;选择在临终时,不实施抢救;转至离家较近的医院,在亲人陪伴下离开;办理自动出院手续,在熟悉的家中安静走完最后一程。

  “这是一种临终关怀,让病人在最后时期,能过上有质量的生活。”诸海燕说,推行“安宁疗护”后,病区放开了探视时间、人数限制,甚至主动帮病人联系亲朋好友见面;尽可能满足病人的饮食需求,而非严格按照病情进行限制。此外,医护人员还会尽量引导病人说出想说的话,完成未了的心愿……生者释怀,逝者方能心安。

  除了“临终时放弃抢救”,樊静做主接受了“安宁疗护”的其他服务。樊全福住院以后,没有接受大量的化疗,而是选择了姑息放疗,以减轻身体上的疼痛。对于止痛片和麻醉药,家属已经不再抗拒。

  “以前家属大多担心病人上瘾,不敢过多食用麻醉药,现在我们会尽量说服家属,减轻病人痛苦才是最要紧的。”诸海燕说。

  樊全福的枕边最近还多了一个便携式音响,里面收录了不少他平时喜爱的音乐。这也是“安宁疗护”的服务细节之一:尽可能让病人心情愉悦,缓解身体上的疼痛。

  生死决定权

  对于医院人性化的照顾,樊静欣然接受。最让她纠结的是,父亲弥留之际,要不要实施抢救治疗?这也是大多数病人家属难以抉择的事。

  “父亲一辈子辛苦,没享过福,如果不抢救,我们心里会过不去的。”樊静说,除此之外,姐妹俩还有顾虑:不抢救,亲戚朋友会不会指责我们不孝?

  前不久,樊静带着父亲的化验报告,分别找了北京、上海、杭州的权威专家。得到的结论比较一致,“专家们都说,治疗已经没有意义了,吃点止痛药,挂些营养针效果都是一样的。”随后,樊静姐妹召集了亲朋好友,分析利弊之后,大家一致接受了现实,“已经知道结果了,何必增加父亲的痛苦?”

  曾有学者对中国200例临终患者进行调查,其中65%患者希望医务人员尽一切办法抢救治疗,并渴望治愈;40%的患者希望尽可能地延长生命;只有5%左右的患者希望停止抢救。

  “现在,病人的生命结束,往往不是自己能决定的,而是由家属做主,这很不合理,但普遍存在。”郭航远说,家属作出决定很大程度上基于传统的“孝道”考虑,以及社会舆论压力。

  家属有没有权利决定放弃治疗?上海临终关怀创始人之一施永兴认为,放弃治疗或者坚持治疗,首先应以病人的意愿为重。只有在病人无法表达意愿时(如永久性昏迷、成为植物人、脑死亡等),病人家属才有权代为决定,“在作出放弃治疗决定时,如何保障病人及病人家属双方的权益,需要法律尽早予以明确。”

  优生、良活、安死,这是医学的本意。“医生不可能‘救死’,也没能力‘救死’,但起码不应该增加病人的苦痛,特别是在弥留之际。”郭航远认为,关键是改变人们对医学以及死亡的传统理解。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樊静、樊全福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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