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5年内禁新建楼堂馆所
今年3月全国两会后,李克强总理在与中外记者见面时郑重提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这是新一届政府向社会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新一届国务院领导集体着力推进廉洁政府建设的具体举措。5个多月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约法三章”,取得了初步成效。
从3月下旬开始,各地陆续出台刚性约束措施,停止审批新建、扩建、翻建、购置办公用房和培训中心,对新一届政府成立后批准的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坚决叫停,对新一届政府成立前已批准但存在问题的项目严格要求限期整改。一些地方建立由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监督检查机构,制定政务公开和信访举报制度,及时曝光和处理违法违纪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加强了对中央国家机关楼堂馆所建设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严格预算审核、资金使用监督和决算审批,从严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对涉及机构改革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盘活存量、决不新建的原则,调剂解决办公用房。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开展了清理检查。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通报,对一些地方和个别部门在清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严肃查处、限期整改。目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问题已初步得到控制。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进一步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规定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