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剑指网络盗版
记者 童桦
记者 童桦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和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启动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剑网行动”主要针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大对重点音视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据了解,省新闻出版(版权)局自2010年以来已经连续开展了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打击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行为。以2012年为例,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共立案受理网络侵权案件36件,结案29件,其中行政处罚13件,没收违法所得9279.49元,没收服务器1台,罚款90200元;关闭违法网站8家;移送主管部门1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判决1件。通过查处一批案件,关闭一批侵权盗版网站,极大地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引起了积极反响,其中以“杭州麦达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和“杭州世纪联线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权案”最具有代表性。
杭州麦达电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利用“医文网”有偿提供涉外医学杂志的全文下载服务,受到境外相关权利人的投诉。2011年1月14日,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10万元;杭州世纪联线公司擅自向网吧提供未经授权的影片牟利涉嫌侵权,涉案金额巨大。2012年10月,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相关当事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3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这两起案件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共同主办的2011年度和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评选活动中分别被列入“全国十大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受到国家版权局的肯定和赞扬。
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版权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今年将继续把网络和计算机软件两个领域的打击侵权盗版工作作为重点,依法查处在全省范围内有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关注并支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积极提供违法事实和线索,共同维护网络版权环境,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历年来,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加大工作力度,使打击侵权假冒成为常态化工作。在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比中,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及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被评为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在刚刚结束的2012年度评比中,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再获一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