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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试点近3年,捐献105例

器官捐献路漫漫

  记者 吕玥 通讯员 李伊平 方蕾

  本报杭州7月30日讯 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何炯的电脑里,有一份不断更新的“器官捐献者名单”。

  从2010年8月开始整理,到今年7月底,这份名单上面的人数已经定格在105例。

  可包括何炯在内,几乎所有器官捐献工作人员并没有感到轻松,“一切还只是开始,困难还在后头。”

  等待中绝望

  何炯的担心,可以从省红十字会提供的一串数据上得到验证。

  自2010年8月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以来,我省累计实现捐献105例,共帮助280多名器官功能衰竭患者重获新生。截至7月初,全国共实现900多例捐献,所捐器官共救治2500多名患者。

  与此相对应的是:我国每年有30万名器官衰竭患者亟需器官移植,却只有1万人能够得到供体,器官移植供需比例仅为1比30,其余96%的患者只能在等待中逐渐绝望。

  对于这样的数据,住在浙医一院的肝病患者周军(化名)有更直接的体会。“我现在睡的这张病床,之前是一位老大爷的,因为苦等不到肝脏捐献,人没了。”在病房内,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着希望与绝望。

  巨大的供需落差,让人不得不对制约器官移植的诸多问题进行思考。其实,制约器官捐献,已不再是技术上的难题,而是由器官移植引发的一系列社会、伦理、法律问题:比如知情同意该如何进行?死亡标准如何确立?对于贫困捐赠者家庭又该如何照顾?

  无奈的流捐

  “主要还是观念的问题。”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指出,试点以来,全省登记在册的志愿者已有1600多人,往往最后因为家属观念上无法接受,认为器官捐献使遗体的部分缺失,使得流捐比例一直居高不下。

  协调员何炯告诉记者,曾经有一个嘉兴籍患者,因车祸导致特重型颅脑外伤入院抢救,经过专家评估已经符合器官捐献的条件,患者的配偶、成年的儿子和兄弟也都同意捐献,后来因为年迈母亲的反对而终止。

  “有时候,甚至是旁系亲属的意见,都会左右直系亲属的决定。”协调员曹燕芳说,有位18岁重庆籍少年,因从高处坠落导致特重型颅脑外伤,母亲和姐姐都已同意捐献,但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男孩舅舅的坚决反对,最终让直系亲属改变了主意。

  还有就是获取器官的时机。目前我省已实现的捐献中,约70%的信息由一线医生发现、转介,只有约30%的捐献是由捐献者亲属主动提出。

  “医务人员在捐献动员过程中往往顾虑重重。”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主任王文伟告诉记者,如果医生在病人病情危重抢救时,开口谈捐献,可能会被认为没有尽力。可在家属接受病人已经无法医治时再动员,家人一般已经决定终止治疗,又失去了动员和移植的时间。

  “因此,器官捐献之路注定会非常曲折。”王文伟说。

  两难的抉择

  器官捐献的后续保障问题,也是器官捐献推进过程中的一项难题。

  在协调员曹燕芳的工作经历中,有一件事让她印象深刻:“一位患者因为脑出血、脑疝住院抢救,家属主动提出器官捐献,但却以患者有两个孩子和两位老人需要抚养为由,提出经济补助的附加条件,最后因违反器官捐献‘无偿’的原则而终止捐献。”

  曹燕芳说,其实这个故事里,潜藏着一个伦理上的两难。器官捐献的重要原则是无偿,如果官方提供补偿,不但会让本来纯洁的捐献变了味,甚至会让人产生买卖器官的联想。

  但器官捐献者大部分都是中青年人,是家里的顶梁柱,当发生大笔医疗费支出,又遇上主要劳动力的倒下,这个家庭马上就会陷入困境。如果严格执行官方规定,对已经压力重重的捐献者家庭困难坐视不理,也会让人寒心。

  “我省红十字会设立了专门的救助基金,对困难捐献者家庭给予适当的人道救助。”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高翔告诉记者。

  但仅仅这些还不够,对一些困难家庭来说,这些帮助仍然杯水车薪,他们需要更多关心。相关工作人员希望,器官捐献能得到更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不断完善保障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器官捐献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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