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3年虞土第32号
1.A号地块北侧建设1栋高层建筑、配套裙房,及1栋单体建筑,高层建筑标准层1700~2200平方米。单体建筑占地3000~4000平方米,层数4~6层。高层、裙房的1~5层和单体建筑设置批发零售,批发零售总面积不超过48500平方米。B号地块建设2栋高层建筑及配套裙房,高层建筑标准层1400~1800平方米,建筑的1~5层设置批发零售,批发零售总面积不超过37000平方米。未涉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2.建设内容:详见《规划条件书》。
3.其他要求:(1)商务金融部分不得分割销售。若有虞商回归企业竞得的,可按层分割至其分支机构或本企业所在的虞商联谊会其他会员企业,5年内不得转让,5年外申请转让的,须兑现5年纳税承诺。(2)批发零售部分允许分割销售,且分割单体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3)该地块处于楼宇经济功能区,有关税收挂钩要求详见上虞市财政地税局《滨江新城23-2号总部楼宇地块出让税收挂钩条件》,税款核定、征收由税务部门负责。(4)参拍单位在报名时出具的项目时间进度承诺书等在竞得地块使用权后与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8月13日下午4时30分前的工作时间内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市外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21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账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8月14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3日下午4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8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8月26日下午3时30分。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3]211号文件批准,定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滨江新城23-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地块 编号 | 地块 坐落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上虞滨江新 城23-2号 | 上虞市滨江新城,西至永祥路,南至北二路,北至滨江路,东侧为23-1号地块。 | 59848 | 商务金融、 批发零售 | 40年 | 3.33~3.73 | ≤42% | ≥5% | 10500 | 2100 |
2013年7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3]210号文件批准,定于2013年8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市城北47-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地块规划要求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8月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8月13日下午4时30分前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市外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2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账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建设内容: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
6.其他要求:(1)受让方必须无偿提供800平方米大开间的营业用房给市政府,用房要求设在二楼。(2)地块内需根据市城改局的要求建设回购房,具体要求详见市城改局提供的《安置房回购要求》。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8月14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3日下午4时30分。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8月14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8月26日下午3时30分。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398110。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上虞市城北,北侧为四甲安置小区,南面为市民变电所和垃圾中转站,西侧为规划支路,东侧为消防大队和疾控中心。 | 15854 | 批发零售、住宿 餐饮 | 40年 | 1.01~1.25 | 35%~55% | ≥5% | 人民币 3600 万元 | 人民币 720 万元 |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