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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国土资源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德土资告(2013)
拍字第1号
经德清县人民政府批准,德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m2)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起始价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1 | (2009)012-4号地块 | 武康镇东四路东侧、 舞阳街北侧 | 27950 | 住宅 | 70 | 1.5~2.0 | 30% | 3525 | 5000 | |
2 | (2012)168号地块 | 钟管镇蠡山村 | 2025 | 商服 (加油站) | 40 | 0.2~0.5 | 30% | 1215 | 200 | 按二级加油站进行控制 |
以上两地块若非本县范围内的企业竞得,应在本县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拟成立新公司,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在本县尚有拖欠地价款的不得申请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13日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7日至2013年8月13日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分中心(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E座二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8月13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8月14日15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文件)规定,参加(2012)168号地块的竞买人,在土地竞买报名前需取得浙江省商务厅对竞买人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预核准文件,竞买人必须在2013年8月2日前及时与德清县商务局市场运行科联系并提交有关预核准申请材料。德清县商务局联系人:沈寿根;联系电话:(0572)8064152;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399号。
2.如达不到举行拍卖所要求的竞买人数(三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3日15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挂牌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8月21日16时。
3.本次拍卖或挂牌均设保留价。
4.付款时间: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50%,60日内付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5.(2009)012-4号地块成交后,需缴纳出让金的10%作为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最高2000万元;(2012)168号地块成交后,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按每亩5万元收取,均不计息。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武康镇千秋东街101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0572)8283419
开户单位: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舞阳支行
银行账号:1205280409001014127
德清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