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别想发财
方力
日前,广东东莞市中堂镇国税分局局长罗绍强被实名举报,称其一直是东莞祥鸿农批城的“隐形股东”,他出资7000万元分得173个商铺,目前仍拥有139个商铺,市值3000余万元。此后,东莞市国税局通报称,罗绍强已被停职接受调查。罗绍强也因此被网友称为“铺叔”。
“表叔”、“房叔”离开公众视线没多久,这回又来了个“铺叔”。虽然罗绍强回应称钱是向银行借的,商铺都是他大舅子的,但这样的解释难以让公众信服。更何况,《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一名国税官员,怎么能以公务员的身份参与商业经营活动?一个小小的国税分局局长如何能拿出这么多钱购买商铺?这实在令人质疑。更令公众担忧的是,是否还会有新的“房叔”、“表叔”之流现形。
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拥有巨额财产的事件屡被曝光,其中很多人因此“下马”。这些公职人员在利益面前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把职务和权力当成揽财的工具。还有一些公职人员的家属,也成为他们贪污腐败的“助推器”。从不少曝光的案件看,这种现象不仅使一些干部自毁前程,还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失,更严重的是割裂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为官发财,应当两道。如何遏制公职人员用权力生财,笔者以为,首先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加强监督,让官员不敢贪、不能贪。同时更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培养他们的自律性,让他们不愿贪、不想贪,加强制度和态度的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