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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合函〔2009〕60号),2013年浙江省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于7月1日至8月30日进行,年检对象为浙江省境内投资主体在201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境外企业。
参检企业应登录浙江省商务厅网站(www.zcom.gov.cn),进入浙江省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系统,根据境外企业有关情况如实填写年检报告书,网上提交后统一用A4纸打印,并报送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参检企业还应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asone.safesvc.gov.cn),通过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2013年年检信息报表。
对逾期未参检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其专项资金的申请及下一步的境外投资事项;外汇管理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及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处罚。
联系电话:浙江省商务厅 (0571)87050894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0571)87686139
浙江省商务厅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13年7月
2013年浙江省境外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