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鲨陋习,蠢莫大焉
俞剑弘
俞剑弘
一条鲨鱼不慎在英国某港口搁浅,险些被两名华人割鳍炖汤,幸得海岸警备队及时出现并予以搭救……这是《环球时报》最近报道的一则小消息。
无论从两三百字的篇幅,还是从中国读者对此二君德性的“似曾相识”来看,这确实都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消息。让我感兴趣的是一个细节:这两名华人“兴致勃勃”地告诉警备队员,他们只想割掉鱼鳍炖汤,并不打算带走其他部分。
我想,两位老兄之所以兴致勃勃,原因不外两个:一是想到可以DIY从鲨鳍到鱼翅汤的全过程,雀跃之喜难抑,毕竟,从酒桌筵席吃到的鱼翅,还有粉丝明胶假冒之虞;二是没有想到割掉鲨鳍会要了鲨鱼的命,因为人家已经很无辜地说了,不打算带走鲨鱼的“其他部分”。我不会“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此二君,我还是相信人性本善,相信他们如果知道鲨鱼没有鳍最终难逃一死,如果知道这条鲨鱼怀有身孕,一定会把伸出去的刀子收回。
我也发现,这两位老兄未遂的做法,其实暗合屠鲨工场的“国际惯例”:鲨肉价值很低,世界各地渔民捕鲨后往往也是割鳍而弃鲨,这些鲨鱼并不会立刻死亡,但会因失去游弋能力窒息而死,或者被其他鲨鱼捕食。这其实比一刀结果了它们更残忍。
将鱼翅视为珍馐,最早在宋朝史官修撰的《宋会要》里就出现了,是“国粹”而非舶来,当无疑义,但中国古人所谓的山珍海味,是取其稀罕难得,而营养价值多半得不到现代科学实证,燕窝如此,鱼翅也是如此,现代研究倒是指出,鱼翅的营养价值充其量跟猪蹄、鸡皮相当,而以目前污染日重的海洋环境,作为生物链最高层的鲨鱼,鱼鳍里的汞含量却是极高的。因此,食用鱼翅正是不折不扣的“陋习”!为了中国人这种益少害多的陋习,而使鲨鱼遭灭顶之灾(30年来数量下降90%),严重扰乱海洋生态平衡,真是蠢莫大焉,罪莫大焉!
谢晋电影《鸦片战争》中,林则徐从中西餐具对比文明差异,说“刀叉虽粗鲁,可吃饭都用兵器,这样的民族不可小看”,这当然是“向洋看世界”的妙喻高见,不过,单纯从“征服”的对象来看,刀叉对付的只是驯养的牛羊猪鸡,而筷子食谱之广,却是上天入海,禽兽鱼虫无所不包,又岂是刀叉能比的!
只是,想想对筷子的这种“神通”不加约束的后果,你是否有背脊发凉的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