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器私用当严惩
朱海兵
朱海兵
某地一条交通要道的交通信号灯突然熄灭,交通瘫痪达半小时之久。原来,当地交警处理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大货车违规行驶,该管理处的黄班长为违章货车说情未果,断电报复。
“你扣我证,我拉你闸”,这样的闹剧,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特权,往往成为少数人获得特殊照顾的砝码、易权互利的工具:城管大队有辆车从2005年起违章500多次,当地交警从不处罚;有些地方交警在录入电子监控的违章信息,会单独把政府牌照的车辆剔除……
从黄班长身上,我们也能看到许多类似“小人物”的特权影子。“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成为他们的信条,有特权就用,有好处就捞,毫无愧疚之感,因为“大家都这么干”。
特权之下,人人都有可能成为受害者,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毫无特权的普通百姓,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如今,黄班长已遭免职,分管领导被停职。但我们更应从制度上反思,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真正使权力变成一种责任和担当,而不是一种“乐趣”与“享受”,从根本上打破“易权互利”之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