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大原副校长受贿案开庭
本报讯 (通讯员 祝璐 记者 黄宏) 5月22日,杭州师范大学原副校长谢大伟受贿案,在绍兴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
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09年期间,谢大伟先后担任杭州师范学院基建处处长、下沙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利用其负责学校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有关建筑工程公司、机械制造公司、建设集团公司钱款44万余元;又伙同此案另一被告人谢连根共同非法收受地墙砖经销商钱款250万元,大部分款项用于购买其在杭州的3套房产。
在庭审现场,谢大伟表示对受贿罪这一指控没有意见,但是针对与谢连根共同收受钱款的指控提出了异议,对于这一指控的认定也成为今天法庭上的争论焦点之一。
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