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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为民喝酒,荒唐透顶

  袁艳

  某地交警检查一名司机,依法对其进行呼吸气式酒精检测,该男子不但不接受检测,而且态度蛮横。他大嚷自己是某村干部,“我这是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

  我们常听到的是“为人民服务”,这名老兄竟然号称“为人民喝酒”,真是够雷人的。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官还是民,违法了就应接受处罚,这名村官的“官职”虽小,却也有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个干部就该有特权,冠以“为民”的借口就可以被特殊照顾,真是荒唐之极。

  笔者想来,“为乡政府喝酒、为人民喝酒”,看似是一句醉话,却折射出某些人“酒桌上好办事、才能办成事”的想法,暴露出个别干部工作理念的偏差。坊间有句顺口溜: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举,可以可以;酒足饭停,不行也行;你我酒醉,不行也对。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和整治公款吃喝的当下,餐桌上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实在不可取,更不该有。吃喝之风,显现不出干部的半点公仆之心,只会让广大群众深恶痛绝。

  “为民喝酒”的干部,不可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围着酒桌、满嘴胡话的干部,更不可能让群众放心。但愿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不再有这样的雷人雷语,再也别让“为民喝酒”之类的醉话、胡话打了自己的耳光,又伤了百姓的心。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为民喝酒,荒唐透顶 2013-05-10 3017415 2 2013年05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