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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1本驾照最多能为3辆车销分”系误读,省交管局强调——

驾照“卖分”,小心上黑名单

  记者 余勤 通讯员 方帆

  本报杭州5月6日讯 一本驾照最多可以为3辆车销分?今天,微博上的这则说法被无数网友转发。记者就此向省交管局有关部门求证,得到答复是:“根本没这回事。”

  有微博引用个别媒体报道称,公安部日前已经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销分的行为受到限制。

  “这是真的吗?”许多网友一头雾水。

  “近日,公安部的确出台了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省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新规定全名为《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引起个别媒体误读的条款内容如下:“各地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不包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

  “公安部的这项规定主要为防止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该负责人说。

  记者在网上看到,针对网络上这些传言,公安部官方网站已经辟谣。有关负责人强调,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同时表示,公安部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

  省交管局负责人还透露,上海5月2日出台了《意见》实施细则,而我省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驾驶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违法行为不多,新规不会对其造成影响。因此,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才是王道;同时提醒,有证一族不要轻易地将驾驶证借给别人处理交通违法,更不要把驾驶证分数卖给“黄牛”,以免给今后自己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不便。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驾照“卖分”,小心上黑名单 2013-05-07 3014243 2 2013年05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