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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二、申请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4月28日至2013年5月20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3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15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5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5月21日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3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6月3日15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5月31日15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3%土地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缴纳按照安政办发【2013】9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国土局:(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系人:国土局 王先生 韩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3]8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2012-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土地

用途出让年限

(年)竞买

保证金起始价付款时间规划要求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开发区(递铺镇)2012-7地块灵芝东路北侧773商住商业40年

住宅70年45万元205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0~1.2不大于30%不小于30%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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