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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新浙商

工商新政支持浙商扩大有效投资

●推进多证联办和并联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
●鼓励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落实全程指导员跟踪联系服务浙商创业创新重大项目,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全程指导、优质服务”
●允许规模大、声誉好的企业使用“浙商”作为商号

  本报杭州4月25日讯

  记者 程瑶 通讯员 沈雁 胡振华

  今后,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在组建集团等方面都将获得特殊政策支持,记者今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新出台《关于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和扩大有效投资决策部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浙商回归项目在准入门槛、跟踪服务、组建集团、投资形式、品牌保护、金融支持、发展空间等方面获得政策保障,以切实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再创浙江经济竞争新优势。

  放宽浙商创业创新市场准入门槛。推进多证联办和并联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今年年内多证联办县、区局数量要达到70%以上,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企业集聚地区实现并联审批取得较大进展。

  大幅度放宽组建集团条件。鼓励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从5个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从1亿元放宽到6000万元。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属于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子公司数量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

  省工商局将在全省120余个工商登记机关设置省、市、县三级工商事务全程指导员,专门负责与政府全程代办员对接,做好“411”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和其他各地浙商创业创新重点项目的跟踪联系和协调服务等工作。同时,就企业登记、广告审批、市场名称登记等工商审批事项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全程指导、优质服务”,积极帮助项目落地。

  为了鼓励浙商资本对接实体经济,允许注册资本数额较大、控股股东声誉较好的企业在“浙商”字样基础上增加前缀或后缀作为企业商号。经商省海洋渔业局,允许海域使用权出资公司政策在舟山试点基础上扩大到全省,以盘活海洋要素资源,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深化政银合作优化浙商金融服务功能。去年开始,省工商局联合省建行搭建“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平台。目前,验资通子系统已在全省上线运行,工商部门可以实时查验企业资金到位情况,减轻企业验资环节的时间和成本。近期工商部门将在建设银行试点的基础上吸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为合作对象,进一步扩大验资通覆盖面。凡通过“工商事务金融服务通”验资的企业,银行将免除询征费用,并配套专属扶持政策和优惠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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