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要不要
#微话题#【取消“最低消费” 肿么样?】北京市消协向商务部建议,希望即将出台的《餐饮业管理办法》对餐厅“最低消费”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最低消费”的设置不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直接引发推升过度消费,涉嫌经营者单方面设置的不合理“霸王条款”。
@lyR人人爱:这是一种消费者自我选择行为,关键还是取决于消费者自己的意愿和目的。餐饮业对“最低消费”有详细公开公正的说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这是需要提倡的。
@南海护渔:个人觉得还是取消好,消费者和餐厅之间应该是平等的买卖关系,消费者有权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餐厅有义务尊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遵守合理的生存法则,不能把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战斗机中的飞机:一切按照市场规律来。既然能形成“最低消费”,势必有其存在的空间,如果所有消费者都抵制了,也就消失了。
@小凡求转运:“最低消费”保障了商家的利益不至于一个下午就点二杯水,但又不可避免地强制了消费者的消费。只要商家的定价是合理的,“最低消费”存在与否都没关系。
@老吕飞刀:只要能够让消费者感觉到明明白白的消费,取不取消“最低消费”倒无所谓。
@啊啊阿五:抱客观态度思考。一些商家把“最低消费”当成敛财手段肆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这个“最低消费”标准往往还很高。但某些商家只是出于获得合理利益或维持成本的原因,从而更好地引导和分流客人,是保证自身生存乃至合理利益的一种手段。对此,我们应多些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