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省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龙游县横山片区经衢州水利(2013)15号文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地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一标、施工二标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本标段项目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廻源溪、游埠溪等河道清淤、护岸及工程管护设施,天池村大厅门口塘、洪光塘、邵源坞门口塘等整治,廻源溪杨垅水库引水工程治理,以及相应的临时工程,预算造价为4339468元;施工二标:模环溪上向徐段、模环溪白鹤桥段、钰塘溪等河道清淤、护岸及工程管护设施,枫树岭门口塘整治,以及相应临时工程,预算造价为5339841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任命书)、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聘用资格、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项目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和浙水建〔2008〕1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0年2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执行。
(4)根据浙水建〔2009〕5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必须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2.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3月28日至4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45分,下午2时30分~4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龙游县招投标中心(龙洲街道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321室)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3.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只需缴纳5万元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转账支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票的形式交至:收款人(全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账号:201000013409698。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16日下午2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游县龙洲街道荣昌路荣昌广场行政办公楼三楼321室。
4.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潜在投标人允许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评标的顺序按一、二标进行。
招标人:龙游县双江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地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屈先生/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53450
(0570)7024685
传真:(0571)85153450
2013年3月28日
招 标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13年4月12日上午10时整在杭州市建国南路288号十楼会议室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机动车一批(整体拍卖,车辆清单详见我公司网站www.sanjiangpm.com),起拍价:73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具有经营二手车资质的企业法人。
四、展示及报名: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勘查标的与报名。竞买人须携带公章、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并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保证金须在2013年4月10日16时前到达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杭州之江支行,账号:33001616335053003425)。
五、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29号浙江粮油大厦7楼
联系电话:(0571)85778607 13968082608 祝小姐
六、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86438492
拍卖公告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8日
希孟实业(杭州)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经本公司股东决定:本公司投资总额从600万美元减至305.958万美元,注册资本从600万美元减至305.958万美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201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