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涨跌 该调就调
记者 江国成 安蓓
据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记者 江国成 安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公布了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同原有定价机制相比,新机制有哪些重大改进之处?
缓解跟涨不跟跌
新机制实施后,能否终结所谓跟涨不跟跌的现象?
中国石油大学能源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震认为,按照新的定价机制,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油价“跟涨不跟跌”的情况“肯定会缓解”,但也不排除如果国际油价在10个工作日内出现剧烈波动或突然涨跌的情况,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在周期内不会及时跟进,但“这只是少数情况”。
王震建议,消费者要客观理解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新机制并不会降低国内油价水平。当国际油价下跌的时候,国内油价会更快地下跌,但如果国际油价上涨,国内油价上涨的风险也同样提升。
避免大起大落
根据原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两次调价的时间间隔最短在一个月左右。在国际油价变化不大时,有时调价间隔几个月。由于调价间隔较长,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往往滞后于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经营企业能够预测到价格调整的时间和幅度。
王震说,特别是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时,中间商和终端用户便大量采购囤积,造成市场需求旺盛的假象,推动价格上涨;调价措施出台后,社会经销商集中出货,造成短时间内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不升反降,与市场供求变化脱节。这种无风险套利行为,不仅给投机者带来不合理收益,而且加剧了市场波动。
此次发展改革委还宣布建立特殊情况下的临时调控机制:如果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间内出现剧烈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完全市场化有多远?
王震指出,新的定价机制使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更为贴近,但还不是完全市场化的价格。“这次改革是我国成品油价格向完全市场化过渡的重要一步。”
完善后的定价机制将引导市场参与者理性应对价格波动,为今后成品油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王震说,可以预期的是,调价周期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不是最终目标。今后国家每年将对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包括调价周期是否合适等进行评估,并可再作适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