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民警6年资助受害者遗孤——
萍水相逢 父爱如山
记者 吕玥
市委报道组 叶宁 谭孝军
本报永康3月14日电 14岁的小兰,老家在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自治县,现在是永康市清溪初中初二学生。在旁人眼中,这个小姑娘活泼,爱笑,与大多数同龄人并没有什么不同。殊不知,眼前的这一切,一度是这位布依族小女孩无法企及的梦想。
2005年,年仅6岁的小兰在一次突发事件中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她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未来,对当时不谙世事的小兰来说,简直无法想象。幸好,两年后,她遇到了人生中的另一位“父亲”,让她的生活回到了正轨。
相识是缘
这位“父亲”叫胡洪武,是永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一名普通民警。2005年的一场突发命案,让他和素不相识的小兰结下不解之缘。
那年1月,几个贵州老乡在永康市区某饭店吃饭,谁知酒喝多了,起了纠纷,小兰的父亲被老乡用酒瓶砸死,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
当时办理这起案件的正是胡洪武。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2007年1月,他在核实死者身份时,第一次见到了小兰。“一米多高,蓬头垢面的。”胡洪武回忆。
小兰出生时,母亲便不辞而别。事发后,小兰只能寄住在大伯伍冬林家中,由于伯母没有固定工作,还要供养3个孩子,一家人的日子很是拮据。
伍冬林一家六口挤在两间屋子里,一个房间归大儿子,另一个房间放着两张床。一张大人睡,另一张三姐妹睡,条件非常艰苦。
小女孩糟糕的生活环境和她无助的眼神,深深触动了胡洪武。临走前,他把身上的零钱全塞进了她的口袋。
几天后,他与妻子收看一个收养小孩的电视节目时,老婆说,我们也收养一个孩子吧,夫妻俩一商量,当即决定照顾小兰。
胡洪武已经有个儿子,并不符合收养条件,于是,他便打电话给伍冬林,表示希望认养小兰,听闻消息后的伍冬林十分惊喜,连连说好。
那个周末,胡洪武夫妻来到伍家,给小兰送去一套新衣服,以及新鞋子、书包、文具、零食,还有1000元红包,正式认养了小兰。
以爱为家
从那以后,小兰在永康就多了一个家。
“我们本来打算,把小兰接到城里住。”胡洪武说,由于他工作时间没有规律,妻子又是医生,经常上夜班,最后,他们决定还是让小兰继续住在伯父家。
每年寒暑假,胡洪武总要接小兰到城里住上一段时间,为此还专门腾出一个小房间给小兰住。每次到胡叔叔家,是小兰最开心的日子,她不但可以看图书、看电视,遇到不会做的作业,还可以向哥哥请教。
家庭的变故,让小小年纪的小兰十分懂事。不过每次在胡洪武家里,小兰想帮叔叔阿姨做些什么,都被婉言拒绝,这让她倍感温暖。
胡洪武夫妻俩也把小兰当做自己的女儿来对待。胡洪武常常带着小兰去亲戚朋友家走走,说“带女儿来转转”。胡洪武还经常带她去单位食堂吃饭,每次看到那么多警察叔叔,总能让小兰兴奋好几天。过年前,胡洪武全家还会陪着小兰逛商场和超市,给她添置新衣。
时光飞逝,如今的胡洪武已经习惯站在“父亲”的位置为小兰考虑问题。每次小兰开学报到,胡洪武都会陪她去;但凡学校有亲子活动,他也一定参加;他不厌其烦地教育小兰要有礼貌,教育她如何和老师同学交流。
感恩生活
小兰的变化是每个人都看得到的。在她的班主任邵美霞看来,小兰懂事上进,如果没有人说起,根本没人会觉得她是孤儿。
“她每天早饭只花1元钱,中晚餐她都选最便宜的4元套餐。”邵老师说,这孩子非常节约,不乱花钱。
时间久了,小兰很快融入了班级生活,还是文艺委员助手,与同学一起出黑板报,在年级比赛中拿了第一名。
6年来,小兰长高了,变漂亮了,胆子也大了许多。但与周围同学比起来,她显得有些内敛,平时很少向胡洪武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但在内心里,小兰充满了对胡洪武一家深深的感谢。
今年元旦,学校组织给自己最亲爱的人寄一张明信片,小兰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洪武。春节前,胡洪武像往常一样去看望小兰,她的一声“干爹”,让胡洪武说不出的高兴。
他说,他打心眼疼这个女儿,他们一家会继续资助下去,直至小兰上高中读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