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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吃饭”也要转观念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地纷纷出台一些措施,比如不安排宴请,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中餐不饮酒,同城活动不安排用餐;还有的地方规定对外接待工作用餐不超过45分钟,等等。

  以前,一些同志中存在着错误观念,总以为不贪不贿,吃点喝点没有啥;有的把能请人吃饭当作一种权力身份的象征;有的则认为吃喝也能出生产力;还有的把吃喝的标准当作看人标准,什么人上什么菜、喝什么酒,场面越大、消费越高,觉得自己有身份有面子。种种错误观念使得吃喝风成了长期以来难以根治的顽疾。

  作出这些硬性规定,重在约束,进而转变观念。热情并非一定要宴请大吃大喝,好客不一定非得喝酒,大吃大喝浪费也是一种犯罪。观念不变,陋习难除。“吃饭”是社会活动的重要部分,“吃饭”看起来是小事,但如何“吃”,不仅是生活品质问题,也是科学态度问题,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则直接关系到党风、领导干部的自身形象。

  吃饭也要务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考察期间,轻车简行,住普通套房吃自助餐。元旦前夕赴河北农村考察时,习近平一行工作餐严格按照“四菜一汤”标准配备,且都是家常菜,还特别交代不上酒水。不宴请、不喝酒,不在迎来送往中浪费钱财、不在饭桌上闲侃胡扯、不在觥筹交错中消磨时光,留点时间休息休息,简简单单、轻轻松松、实实在在,无论是对自己的身体还是公众形象都是有益的,于己于人于国都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吃饭”也要转观念 2013-02-22 2879770 2 2013年02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