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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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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个转企”力争8万家

  根据全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实际生产规模及其经营状况,由工商、经信、国税、地税和统计等部门联合确定“个转企”和规下企业转规上企业的重点对象,建立“个转企”培育后备库和小微企业培育与运行监测培育库,制定配套扶持政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引导、分步推进,加快市场主体从无照向有照转变,个体向企业转变,限下企业向限上企业转变,规下企业向规上企业转变。通过推动市场主体转型升级,进一步释放新的生产力,大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的“隐形”增量向“显性”增量发展。

  以2012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总数为基数,三年内实现3%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目标。即,到2015年,全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力争完成8万家;疏导无照经营户登记为有照经营户10万户;规模以下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1万家;限额以下企业升级为限额以上企业5000家。

  突出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优势

  按照“规划引领、业态提升、集约集聚”的发展思路,突出本地产业和区位优势,以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服务业为“个转企”和小微企业规范升级的重点对象,以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以及义乌中国小商品城、绍兴中国轻纺城、海宁中国皮革城等大型专业市场为重点区域,科学界定、梳理甄别、培育后备、梯次转型,积极鼓励、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

  四类“个转企”先行

  一是从业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的制造、商贸、住宿、餐饮、娱乐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二是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行业发展潜能的个体工商户;三是经国税部门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四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空间较大的个体工商户。

  六类“小微”加快升级

  一是占地较多,厂房面积较大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 二是用电量较大,与其实际申报生产经营数据不符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三是用工较多、生产场地狭小、具有生产安全隐患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四是已有一定产业规模、污染排放不达标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五是租用厂房、成长性好、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六是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以及各类新创办的属于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小微企业。

  摘自《浙江省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及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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