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满意”留在群众心里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连续3年开展“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和“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评议活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评议活动为抓手,增强基层国土所人员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
完善服务制度。海宁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基层国土资源所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在服务群众方面,建立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并汇编成册,发到每个人手中,对需要公示的制度全部上墙公布,接受办事群众的监督。
提高服务水平。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大溪分局积极建议大溪镇党委、政府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台地工业、坡地村庄建设,缓解用地矛盾。2011年以来,温岭市共有11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其中大溪镇就占了5个,项目完成后可增加用地指标350亩。
丰富服务形式。全省广大基层国土资源所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周到优质的服务。建立联系制度,国土所工作人员分组与所辖乡、镇(街道)建立联系制度;全程跟踪服务,对于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和浙商回归用地项目,实行报批联络员制度,落实全程跟踪服务;同时采取主动上门服务、开设“绿色通道”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李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