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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乐活人居

■ 采访札记

  中介机构先行收取服务费用而不论消费者是否满意服务质量的现象,在这个行业屡见不鲜,不论大小中介都可能存在这样的问题。但在提倡行业“服务意识”,消费者权益更多得到保障的今天,正规的租房中介公司一般不会向顾客提出“先收费再看房”的要求。在这个城市房源紧俏,“僧多粥少”的租房时代,某些中介公司通过发布虚假“实惠”房源广告来吸引潜在消费者,从而环环相扣、步步紧逼地向顾客推销租房服务,对这样的做法,租客们需留神警惕。

  另一方面,有不正规的中介公司或以扣留押金的名目,强迫顾客消费其公司提供的高价低效“保洁”服务;又或在签合同时并不提醒顾客注意租期,而在租满期限后以“格式合同”里的条约截留全部或部分押金“来弥补无人续租带来的损失”——也是值得租客们防范注意。

  对于特定的中介公司,租客们也可通过登录住建委的官方网站,查询该公司是否有在上面登记,口碑如何,之前是否有不良的违规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你是否要消费该中介服务的依据。如果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纠纷,消费者还是可以采取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浙江日报 乐活人居 00014 ■ 采访札记 2013-02-07 浙江日报2013-02-0700019 2 2013年02月07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