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山寨年货”
石子
年关将近,年味渐浓,各类年货市场人气爆棚。然而采购大潮涌来之时,“山寨年货”现象不能不引起市场监管者的注意。
日前,媒体记者在富阳市大源镇年货批发市场走访,发现15家年货批发商店中竟有近半批发店存在“山寨年货”。这些“山寨年货”,在名称和包装上都跟名牌“神似”。一些农民买了这些年货回家,发现质量良莠不齐。
农村的批发市场、城市的年货展销会,都是面向最普通的居民家庭,面向中低收入居民。他们挣钱不易,生活更加节俭。他们在年货市场上受欺骗,伤的不止是其钱包,还更伤其心。
近年来,一些傍着名牌的假冒伪劣商品逃离城市、转战农村的现象并不鲜见。一方面,农村渐渐富裕起来,农民对生活品质有了更好追求。但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市场监管却不如城市严密。一些低劣产品得以乘虚而入。城市的大众化年货展销会上出现劣质年货,本质上是违法行为对弱势群体的侵蚀。
这种现象,需监管部门擦亮眼睛。不能因为价格便宜,就放松对质量的监管;不能因为地处偏远,就收缩监管的触角。特别是春节期间,居民采购量大,监管阀门略松,就可能造成大量侵权。农民和普通市民判断能力和维权意识相对较弱,经济承受能力更弱,不应成为侵权的“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