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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朝文新智

药械案件敲警钟

  本报杭州2月4日讯

  通讯员 汪建强 记者 董颖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近日公布2012年度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杭州市“3.9”生产销售痫速康系列假药案,杭州市“4.20”非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案,台州市三门县 “5.16”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金华市“3.31”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金华市“4.6”生产销售假保健食品案,温州市苍南县徐某等人销售假药案,衢州市“3.7”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丽水市胡某等人非法销售假保健食品和药品案,温州瑞安市川洋妇婴用品有限公司无证生产销售二类医疗器械案,新昌县铬超标胶囊系列案件。


浙江日报 人文·朝文新智 00014 药械案件敲警钟 2013-02-05 2904204 2 2013年02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