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剿公款挥霍
敢不敢直面根源
石 子
石 子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批示,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一时间,节约之风劲吹华夏,地方“两会”吃简餐成了一致选择。禁止互相宴请拜年,成了高压线。甚至有人“两会”上吃起“窝窝头”。浙江“两会”上,有代表掷地有声提出:“三公经费”不能止于“零增长”,更要“负增长”。
乍一看,全社会俨然对公款挥霍行为竖起“尖刀”。不过,在讨伐公款铺张浪费之前,有必要厘清一个问题:公款挥霍,究竟根在何处?这股歪风刮了那么久,群众意见很大,为什么它至今难根绝?为什么经年累月上百个“红头文件”,就是管不住一张公款吃喝的嘴?不厘清它的根子所在,所有的动作都可能陷入虚张声势,最终以无效收场。
公开不够。“三公经费”的使用多关涉领导干部,涉及权力运行,具有明显的信息不对称性。不公开,老百姓怎知一些领导干部鲍鱼茅台是家常?不公开,多少楼台亭榭、名胜景区、五星酒店成了开会考察所在?目前,中央各部门“三公经费”虽从2011年开始公开,但仍嫌不够细化。大多省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三公经费”更是一笔糊涂账。一些单位的“三公经费”并不完全以本来面目示人,其中相当部分以各种项目经费形式出现。这就需要更广范围行政经费的公开和细化。在不公开状态下,虽然公款使用的各项制度看上去煞有介事,但究竟有没有执行,就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监督不够。由于公务接待的主体多是领导干部,很容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督、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局面。虽然有审计的事后追查,但审计也存在按图索骥、对单查账的不足。一些单位吃天价餐、开会住豪华套间,但在账目上略做手脚就可以瞒天过海。另一条渠道是人大监督。人大监督越来越严,但偏向于宏观的预算制定。人大监督同样面临一个尴尬:很多人大代表本身就是政府官员。让官员对自己制定的财政预算挑刺,效果究竟几何?多年来财政预算中“三公经费”比例居高难下,从而给公款挥霍留下空间,这本就折射了这种监督的尴尬。剩下的就是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了,而这两条也是最有渗透力、让公款挥霍无处遁逃的方式。多少次“天价宴”、超标车都是由网友、百姓的举报而得到曝光。然而,目前这两条渠道显然还有待拓宽。
问责不够。毛泽东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犯罪”,但法律对公款吃喝浪费并没有实质性约束。一个习惯性观念是,行贿受贿要不得,吃吃喝喝没问题。人情社会的传统,本就为那些挥霍公款的官员逃避责任提供了土壤。“三公经费”伺候的多是领导干部,更容易让问责“难以下手”。在此情形下,问责理应更加严厉和规范,然而现实中问责的规定并不清晰。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违反“三公经费”使用规定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被处以“责令改正”、“警告处分”、“记过或者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然而,究竟怎样算“情节轻”、“情节重”,并无细化规定。这无疑给具体问责,留下极大的弹性空间。
狠刹浪费之风,严控三公经费,实际上是自己革自己的命。敢不敢把政府花的钱详细对民众公布,让纳税人一笔一笔查账;敢不敢放手让群众和媒体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敢不敢动真格惩处那些大手大脚的官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中能看出我们究竟只是喊喊口号、博民众欢心,还是真的想革除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