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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规范“红头文件”管理

  本报杭州2月1日讯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朱伟) “红头文件”,今后各个部门不再能想发就发了。今天在杭州举行的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起,我省分阶段、分层次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

  规范性文件,也常被称为“红头文件”。2012年,我省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的力度,省、市、县三级共审查2400件备案规范性文件,93件存在违法或者不当内容的文件被督促纠正。

  目前我省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要求在2013年6月30日前,所有地级市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到2013年12月31日前,县(市、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也要达到这三个“统一”。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规范“红头文件”管理 2013-02-02 2901045 2 2013年02月02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