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具备中国饭店金星奖企业或五星级及以上饭店、中国商业名牌企业或省级及以上重点流通企业两项条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衢州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或在全市范围内竞得土地后不按时开工建设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竞买申请人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已与符合竞买资格的企业签订经公证不可撤销的合作经营协议,也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并提供联合竞买申请书。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2月26日16时30分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申请人三人以上(含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的,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26日(挂牌延迟至2013年3月11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本次公开出让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主持。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26日到龙游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16时。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申请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迟至2013年3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2月26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我局将在2013年3月1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地点与时间
1.地点:龙游县招投标中心。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2.时间:如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时间定于: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15时;如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13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人:柯伟霞
联系电话:(0570)7029868
13515705139
(虚拟网565139)
龙告字〔2013〕1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龙游人民广场城市综合体A地块(位于:人民广场以南,人民路以西,货场路以北) | 14200 | 商服 | 3.5~4.0 | ≤65% | ≥10% | 商服40年 | 5810 | 1500 |
| 龙游人民广场城市综合体B地块(位于:人民广场以南,人民路以西,货场路以北) | 3250 (地下空间) | 允许地下三层 |
2013年1月24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持有汽车生产企业在嘉善县范围内建设、经营汽车4S店的授权书,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25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5日,到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下午3∶3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和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2月26日下午3∶30前确认其参加挂牌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2月17日上午8∶30至2013年2月27日下午3∶30。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过程由嘉善县公证处公证,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报价。
(三)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储备中心226、216室),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负责接受咨询。
(四)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五)本次挂牌成交价含耕地用地指标有偿调剂费,但不包括带征土地面积的价格和依照规定另行缴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契税、印花税。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
(六)申请人必须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规定,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挂牌活动。
(七)地块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竞买保证金的50%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余转为合同定金(定金为成交出让价款的20%,不足部分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价款。
(八)开户单位: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营业部。账号:330201040010188。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罗星街道人民大道777号
电话:(0573)84233327 84233330
联系人:姜女士 石先生
代理人: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址:魏塘街道环北西路261-263号 电话:(0573)84129503 84129500
联系人:姚先生 费先生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善土告字
[2013]3号
经嘉善县人民政府批准,嘉善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嘉善县位于江浙沪三省(市)交界,沪杭铁路、沪杭客运专线、沪杭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320国道横穿全县,素有“水乡泽国银嘉善”之美称。本次出让地块开发环境较为优越。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
嘉善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2013年1月28日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元/m2) | 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1-35 | 罗星街道城西大道西侧、白水塘路北侧、蔡家港东侧、农居点南侧 | 23919.2 | 23919.2 | 商服 (汽车4S店) | 1.0~1.5 | ≤45% | ≥15% | 40年 | 1423 | 13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