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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6版:公告

  二、申请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25日至2013年2月18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18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2月18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2月19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4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3月1日下午3时。

  六、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该地块为递铺镇拆迁安置的高层小区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要求全部由开发区管委会安置区块的拆迁农户,安置房的价格应低于3500元/平方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2) 5129118

  联 系 人:国土局

  王先生 韩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3]1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开发区(递铺镇)2011-73-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m2)土地用途出让年限

(年)竞买

保证金起始价付款时间规划要求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开发区(递铺镇)2011-73-1地块开发区(递铺镇)双河村21296住宅70年350万元175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5~1.8不大于30%不小于30%其他按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月25日


浙江日报 公告 00016 2013-01-25 浙江日报2013-01-2500028;浙江日报2013-01-2500023;浙江日报2013-01-2500024;浙江日报2013-01-2500025;浙江日报2013-01-2500026;浙江日报2013-01-2500027;浙江日报2013-01-2500029 2 2013年01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