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将有国标
(记者 张辛欣)
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张辛欣) 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于2月1日起实施。
这项标准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有特定、明确和合理的目的,并在个人信息主体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在达成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后删除个人信息。
标准最显著的特点是将个人信息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对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