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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潮生活

个人信息保护将有国标

  据新华社北京1月21日电 (记者 张辛欣) 我国首个个人信息保护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于2月1日起实施。

  这项标准明确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有特定、明确和合理的目的,并在个人信息主体知情的情况下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在达成个人信息使用目的之后删除个人信息。

  标准最显著的特点是将个人信息分为个人一般信息和个人敏感信息,对个人一般信息的处理可以建立在默许同意的基础上,对于个人敏感信息,则需要建立在明示同意的基础上,在收集和利用之前,必须首先获得个人信息主体明确的授权。


浙江日报 经济·潮生活 00010 个人信息保护将有国标 2013-01-22 2884447 2 2013年01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