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首月申报完成
浙江7.4万户试点纳税人申报8.32亿元
(记者 李倩)
本报杭州1月20日讯 (记者 李倩) 趁着“营改增”首月申报的最后一天,杭州妙意广告有限公司的会计杜欣欣赶到萧山区国税局的办税大厅,申报企业首月的税额。除了准备与上个月一样的企业材料之外,他还额外填写了一张“营改增”企业税务变化申报表。在这张表格上,他填写了企业这个月申报的税金:742.79元,“比上个月少交了500多块。”杜欣欣告诉记者,妙意广告是年营业额不到500万的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按3%的单一税率缴纳增值税,而在一个月前,企业交的是5%的营业税。
记者从省国税部门了解到,截至首月申报最后一天1月18日,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顺利完成首次申报工作。全省(不含宁波,下同) 7.4万户试点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理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手续,占应申报户数7.45万户的99.33%,申报“改征增值税”税款8.32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1.35万户,申报税款7.08亿元;小规模纳税人6.05万户,申报税款1.24亿元。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44万户,申报税款 0.75 亿元;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 5.96 万户,申报税款7.57 亿元。
据统计,2012年12月1日我省“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后,12月份,全省试点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30.57万份,金额170.93亿元;国税机关代开专用发票3.8万份,金额11.2亿元;纳税人通过网络发票系统开具网络发票72.53 万份,金额 80.88亿元。。
全省148个办税服务厅(室)设置“营改增”纳税申报、代开发票窗口407个,全面实行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提醒服务;各办税服务厅设置“营改增”导税显著标志,设立“营改增”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纳税人进行引导、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