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1·1”纵火案嫌犯被批捕
本报杭州1月15日讯 (通讯员 龚震 记者 翁浩浩) 今天,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萧山“1·1”纵火案犯罪嫌疑人李丽娟依法批准逮捕。
杭州市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丽娟在“1·1”纵火案中,实施了故意纵火的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其做出批捕决定。
本报杭州1月15日讯 (通讯员 龚震 记者 翁浩浩) 今天,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萧山“1·1”纵火案犯罪嫌疑人李丽娟依法批准逮捕。
杭州市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丽娟在“1·1”纵火案中,实施了故意纵火的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对其做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