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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拉链马路,别再扰民

  方力

  1月9日,宁波市政府下发文件,规定交付使用5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以及大修竣工3年内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市政工程将实行铭牌制,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从源头上减少对城市道路的重复挖掘。

  修建城市道路原本是利民之举,如今在很多地方却成为了老百姓的恶梦,挖了合,合了挖,简直变成了“拉链路”,百姓苦不堪言,因此引发的投诉事件层出不穷。

  “拉链路”为何不断出现?究其原因,有些地方政府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在制定合理规划前就盲目建设,常常没过多久就不适应城市发展,不得不重新修建。当然,其中也不排除有些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导致道路质量差,容易损坏,增加了修路频率。

  “拉链路”的出现不仅影响了城市发展,更重要的是劳民伤财。刚刚修好的路,用不了几天,又要重新修,从规划到施工需要花费多少人力物力,而且花的可都是纳税人的钱。因此宁波作出公开规定的作法值得称道。当然要根治“拉链路”,仅靠一纸公文是远远不够的。政策固然好,但是否能真正落到实处,我们拭目以待。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拉链马路,别再扰民 2013-01-11 2869210 2 2013年01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