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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对标的1.4万元以下简单民事案件实行小额诉讼

小案子,家里也可开庭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张兴平

  本报讯 日前,宁波北仑区的一家物业公司起诉业主王某没缴4593元物业费,法院当天上午受理,并马上做出了判决;同一天,三门法院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标的额为3150元,半小时内就审理结束。

  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一审即终审”小额诉讼案件,正越来越常见。记者了解到,省高院已出台相关意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金额在1.4万元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将更快捷、简便。以往,一个民事案件的审理周期通常为2到3个月。萧山、鄞州、义乌和瑞安四地法院曾试点小额诉讼,案件的平均周期仅为6天,只有普通程序所花时间的十分之一到十五分之一。

  小额诉讼审理的案件包括道路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纠纷;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经过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也可以采取小额诉讼程序来审理。立案时,当事人不一定要书面起诉,可以到法院直接口头起诉;案件审理时,根据情况,在非工作日期间,可以在当事人家中、工作场所开庭审理。

  据介绍,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法院判决后,将不得再上诉。

  小额诉讼制度推出后,对普通群众的影响最大。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说,我省2012年审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总数为48.89万件,其中28%的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仅按照每个案件只有原告、被告两名当事人来算,受影响的就达到27万人次。”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小案子,家里也可开庭 2013-01-09 2864172 2 2013年01月0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