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干部出游须报备
记者 何苏鸣 通讯员 金雪飞 马晓燕
记者 何苏鸣
通讯员 金雪飞 马晓燕
本报讯 1月2日一早,海盐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副主任金吉华就赶到办公室填写自己的假日出游情况。“天气不错,家人临时决定去绍兴玩,我先来把表格填上。”
金吉华填写的是《海盐县党员干部节假日出游情况报备登记表》。两页表格上,出游时间、目的地、出行人员、支付费用预算、出行主要活动、本人认为需向组织说明的有关情况等11项内容,使整个出游情况一目了然。
今年元旦假期开始,海盐县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假日出游备案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干部因私或因公离开县境1天以上的,都必须履行书面报告手续。
“这几年,一些企业打着联络感情的幌子,在节假日组织领导干部外出游玩,这种行为必须杜绝。”海盐县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党员干部节假日出游报备制度,旨在让单位了解党员干部去向,防止利用职权为相关利益人提供便利,“这也是加强党员干部生活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干部生活圈的一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