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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新区啤酒厂西面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拟出让地块坐落于缙云县新区啤酒厂西面(东面为鼎湖路,南面为问渔路,西面为规划12米路,北面为万客隆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8590平方米,用途为商业、住宅,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地上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3,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57757平方米,其中A区用地面积27417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B区用地面积2257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C区用地面积18603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6000~8000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于等于30%。

  二、竞买对象

  在浙江省范围内注册并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须经缙云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且在我县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

  三、出让方式、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出让方式采用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36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万元。

  四、出让地块政府回购建筑面积及价款

  回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具体要求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实行零价款回购,具体回购事宜由缙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受让单位签订回购协议并负责落实。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1月28日工作日期间到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29日前,向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缙云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下午4时3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9日下午4时30分。报名地点为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我局在2013年1月29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电大楼六楼),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3年1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3年1月31日上午10时。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该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成交价款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联系电话:(0578)3315695

  联系人:吕先生 应女士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2年12月31日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12〕8号

  [具体建设指标见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二、竞买对象: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政府帮扶的公司或企业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19日(工作日)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有偿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10时。

  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由龙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对其竞买资格进行审查。申请人请于2013年1月21日12时前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报名、拍卖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0日至2013年1月21日10时止

  拍卖时间:2013年1月21日15时

  拍卖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

  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0578)7262326 7124752

  7261683

  联系人:郑高娟 季春丽 曾金

  开户单位:龙泉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建行龙泉市支行

  账号:33001696235050002229

  开户行:农行龙泉市支行

  账号:820101040000162

  开户行:工行龙泉市支行

  账号:1210251009049011380

  开户行:中行龙泉市支行

  账号:830008839008097001

  开户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1000014638160

  开户行:邮储银行龙泉市支行

  账号:100333183350010001

  开户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龙泉支行

  账号:7185801201110010021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丽水龙泉支行

  账号:16501012010490000050

  开户行:浙江龙泉民泰村镇银行

  账号:593002242600015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土地位置面 积

(m2)土地

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

年限保证金

(万元)起始价

(万元)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龙泉市江滨南路以南,剑木路以东,农资小区以西1区约39990商业

住宅1、2区

控制在1.8以内1、2区

控制在40%以内≥25%商业40年

住宅70年6600220002区3-1区3-1、3-2区

控制在2.2以内3-1、3-2区

控制在60%以内以江滨南路西段的景观、绿化设计施工图为准3-2区  注:土地总面积为包含a、b、c三个区块的面积,即39990平方米。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2年12月31日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土资告字[2012]23号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招投标中心拟以拍卖方式出让龙泉市江滨南路西段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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