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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社会不公·成因

  在市场取向的经济改革中,行政垄断的领域不断缩小,个人的经济自由在增加,收入分配中的平均主义被打破。这一切有效地激励了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来了长期的经济高速增长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普遍提高。

  然而,市场无法自动解决公平问题。当前,我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权利平等尚未完全实现,突出表现在:

  官员的特权依然存在而且深入到市场交换体系之中;在一些重要资源由政府管制,而资源分配权缺少有效制约的情况下,官员通过寻租、企业主通过钱权交易,双双获得不正当收入和财富;一些行业和企业由于行政垄断而收入水平高于竞争性行业和企业;企业一般职工由于缺少集体谈判机制而与高层管理者收入差距悬殊;农村迁移劳动者由于城市社会的排斥性制度,不能享有与当地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工资收入;等等。

  这些制度缺陷,不但造成市场经济中的不平等竞争,而且使得不平等竞争的后果继续复制并加剧不平等,阻碍了社会流动,尤其是明显地减少了低收入群体向上流动的机会。

  正因为如此,在经济高速增长、居民收入和财富普遍增加的情况下,对社会不公的呼声却日益强烈。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社会不公·成因 2012-12-31 2847089 2 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