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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对象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设计的有关情况。
2.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拍卖(若报名不足三家自动转为挂牌)。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者不得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1月8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1月14日下午4时前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提供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独报名竞买的,若竞买对象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51%(含)以上;联合报名竞买的,竞买对象均应具备竞买资格,并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竞得土地后需新设立公司及联合各方在新公司中的出资比例等内容。成交后竞得对象各方在新设立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与申请竞买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联合竞买协议书》中的约定相一致。
市外竞买对象在竞得地块后须在上虞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3.在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80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账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7334110182600071618。
4.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5.其他要求:(1)由百官街道负责做好红线外周边坟墓迁移及上山便道、排水沟渠等建设,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2)小区引道建设及相关土地征收补偿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土地所有权属政府;(3)池塘周边景观绿化由受让方出资建设,所涉及的土地补偿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土地所有权不属受让方。
6.建设内容:详见《规划设计条件书》。
六、若报名不足三家,则该标的在2013年1月15日起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有意参加挂牌的竞买者可持本次公告第五点要求的材料及竞买保证金到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挂牌报名手续(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对象即转为挂牌竞买对象)。
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22日下午4时整。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1月15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3年1月24日上午9时30分的工作时间内。
七、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八、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29092。网址:www.syztb.gov.cn。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2年虞土第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上虞市人民政府虞政办发[2012]357号文件批准,定于2013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上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市百官街道[2009]J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坐落 | 出 让 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主要指标要求 | 起始价 | 竞 买 保证金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上虞市城南,西面、北面接壤大龙山,南邻三环路,东至路东村 | 84833 | 住宅 批发 零售 | 住宅70年 批发 零售 40年 | 1.01~1.05 | 25%~35% | ≥30% | 人民币 1.8 亿元 | 人民币 8000 万元 |
2012年12月26日
百官街道【2009】J1-4号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耳熟能详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如何与食品安全监管相融合?舟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实施“分片定责、主动监管、上下协同、运转灵活”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以2362个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格为基础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模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从根本上提高了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步一个脚印见证成长
普陀区是转变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试点。根据舟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2010年印发的《关于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试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意见》,该区将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力量和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充实到各网格组中,专门研发了《食品安全大监管工作信息系统》,实时对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工作情况、问题举报与处理进行录入和统计,全面、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建设。
在普陀区试点的基础上,舟山市其他县(区)和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调整工作思路,紧随步伐,全面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化、全覆盖”长效监管机制。
2012年9月,舟山市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设的标准,要求做到一个网格一个网格落实责任和任务、一个网格一个网格强化监管和规范。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避免“真空”、“盲区”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在基层,监管责任也落实在基层,按照分类管理、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原则,将全市所有食品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实施直接监管,真正实现管理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效避免出现“真空”和“盲区”。以普陀区为例,将全区划分为“7片区,12大块,235个网格组,654个网格”,由7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分片负责,在每个网格都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区政府出资在7个片区共配备7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从市级监管层面而言,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均制订了网格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责任。
整合资源构建服务团队
打破部门环节监管界限,将农林、海洋与渔业、商务、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执法力量整合起来,在每个网格组内成立一支由基层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执法人员构成的监管服务队伍,负责网格组内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监管巡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建立走访巡查、协调处理、督查考核三项机制,划分包干责任区,开展“包隐患排查、包专项整治、包日常监管、包宣传教育”行动。
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开展以来,各网格组监管服务团队在走访巡查过程中,发现和接受群众举报,先后查处了违法添加工业硼砂制售食品案、非法收购运输织纹螺案、违规用松香处理家禽脱毛事件、无证无照流动从事馒头加工销售等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舟山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实现新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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