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的前提是调结构
赵 伟
赵 伟
全面建成小康是十八大为2020年设定的战略目标。需要注意的是,要防止这么一种倾向抑或偏向,对这些目标的一种选择偏向:放大与虚置。
放大的是个别“硬指标”及其所代表的以往发展“惯性”,虚置的是软指标及其所代表的“软实力”。“全面建成小康”五类目标中,最容易放大的是经济增长目标和指标,最容易忽略的要数政治、文化等非经济的目标。而在经济目标中,已显露出一种倾向是,各地区都在筹划2020年收入倍增,都在算计增速多高多少可以实现翻番,且有一种越快越好的倾向。而鲜有将转变增长方式尤其是产业转型升级置于翻番目标之上,明确设定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指标者。然而翻一下十八大报告便不难看出,国民收入倍增是以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前提条件的,而转型升级是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基础环节。略做些实地调研,尤其是对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和产业做些实地调研,便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产业转型升级已经给延宕了,不能再拖了!
若区域层面竞相把增长指标“前置”,将GDP翻番目标置于转型升级之上,无异于本末倒置,其系列后果将不难推断:再一次的粗放,再一次拆迁浪潮,再一次的资源环境破坏……
不仅如此,即便面对2020年单纯的经济目标,也有个选择取舍。具体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区域决策者面临的现实选择至少有二:一个是保持经济适度增长,抑或越快越好?另一个是调结构先行,抑或保增长优先?
就目前及未来三至五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外环境客观地来分析,不难看出的是,支撑中国经济高增长的原有环境和条件多半在弱化,而新的环境和条件尚未充分显露。其中世界经济的“后危机”状态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长的外部环境不容乐观。早先我曾说过,“后危机”既是世界经济的一个时段,又是世界经济的一种“常态”。作为一种常态,未来3-5年内都不会有大的起色的。这个“常态”意味着,指望中国经济尤其是沿海外贸大省要想从世界经济增长中获得较多的正“溢出效应”是不大现实的。就国内转变增长方式尤其是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性来看,亟需创造“硬的约束条件”去推动,而最有效的硬约束是市场竞争机制的健全与抽紧。经济减速恰恰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抽紧,抽紧的市场竞争则可起到“裸泳者”出局的效应,将那些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低效率企业和产业淘汰出局,而为那些高效率企业和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从这个视点来看,未来八年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取如下战略要稳妥得多:保持适度增长,同时取前倾后扬的增长战略。具体而言,前3至4年低速增长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后4至5年借助已转型升级产业加速。
未来一年最需要警惕和防止的是一种“新冒进”倾向,说白了就是须防止地区层面新一轮的“GDP数字竞赛”。这一次距离发达经济的门槛(人均国民收入1万美元)不远了,实施2020年收入倍增目标,决策者头脑千万要冷静!
(作者赵伟为浙江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浙大CRPE首席教授; 浙江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中国与全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CGEP)主任、浙江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曾任英国牛津大学、德国明斯特大学、瑞士联邦理工大学及苏黎士大学、日本神户大学、经济产业研究所(RIETI)等国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