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和约》
甲午战争之后,日本非法窃取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二战结束日本战败,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国收回日本侵占的台湾等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国际法上已回归中国。
1951年,日本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1971年6月11日,美日签订《归还冲绳协定》,美国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行政管辖权”交给日本。中国政府早在《旧金山和约》签订之时就声明,所谓“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和约,也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因此,《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没有约束力,根本不是中日双方解决战后领土归属问题的法律基础。 (据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