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强
代理浙江省省长职务的决定
(2012年12月21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李强代理浙江省省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李强代理浙江省省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