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贪官百态

  损公肥私获刑10年

  嵊州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原副经理黄前红受贿案日前一审获判,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黄前红在负责嵊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技术工作及担任嵊州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副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非法收受杭州网络公司、电缆公司、四川科技公司等供应商、代理商贿送的钱物,共计人民币16.1万元。

  任期两年存款千万

  广州白云区太和镇城管原执法队长王宝林,日前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获刑14年。法院审理查明,王宝林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20次收受请托人邓某等人贿送的财物合计417万元、黄金制品500克。任职期间,在其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先后多次存入现金共计2071.89万元,扣除受贿所得及其他有证据证明来源的所得后仍有差额689.51万元,王宝林无法说明来源。

  默许丈夫收受好处

  广东清城区原副区长姜喜英近日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经查明,姜喜英在任清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城乡建设工作期间,在负责推进开发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古城村委会杉岗塘改造项目过程中,帮助开发商张某、潘某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从中谋利。事后,姜喜英默许丈夫收受了张某、潘某给予的好处费100多万元。


浙江日报 政治纵深·倡廉 00018 贪官百态 2012-12-20 2841210 2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