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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8版:政治纵深·倡廉

高薪,
也难养廉

  一个曾经风光无限、合法年收入150万元的银行行长,为何还要贪污3000多万元,在监狱度过余生?

  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原行长屈建国日前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薪养廉”,是这些年人们争论不休的热点话题。但像屈建国之流贪官,用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官员薪俸高低,与官员廉洁程度的关系不大。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古往今来,数不清的大贪官,虽积聚亿万家财,仍欲壑难填,贪无止境。就如近年来,贪官涉案数额的纪录不断刷新,贪腐过亿的也屡见不鲜。对他们来说,给再多的薪酬,也不能满足贪欲,更不可能“养”回廉洁,甚至只会使他们变得更贪婪。

  事实上,目前我国公务员的实际收入并不低。表面看来,很多公务员的账面收入似乎不多,但含金量很高,且还拥有很多的隐性收入和福利。否则,每年公务员大考,也就不会出现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般的壮观场面。

  因此,通过改革,适当调整公务员与其职业特性、个人素质和劳动付出等相适应的合理薪酬,使其面对钱财诱惑更有自律勇气,可以理解。

  但更重要的还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双管齐下”:一方面,让贪官不敢腐败,对腐败分子开展严打,吓阻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让官员无法腐败,限制和监督官员权力,将其置于阳光下,使其不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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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难养廉
2012-12-20 2841062 2 2012年12月20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