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方案,现通过招标方式,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本次招标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住所地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法定代表人冯光成,注册资本78499.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玻璃生产、加工、销售。2001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H股上市,现有流通股38499.9万元,约占注册资本的49.04%,其余4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境内5自然人持股。2012年6月28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同年7月26日裁定其下属的四家玻璃系子公司,即浙江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浙江长兴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平湖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绍兴陶堰玻璃有限公司并入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公司(含并入重整的四家子公司,以下同)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至今。
公司现有浮法玻璃生产线10条,日熔化量为4950吨。公司另有真空磁控溅射镀膜玻璃生产线1条、钢化玻璃生产线4条、中空玻璃生产线5条、玻璃夹胶生产线1条、玻璃丝网印刷生产线1条等。公司现有厂房面积66.19万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用地面积162.56万平方米。列入本次重整投资人招标的固定资产(含玻璃集架)评估价值为2293153315元,资产明细详见评估报告。流动资产于重整投资人接收固定资产时按评估价格另行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知名生产型公司,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对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投资,投标人的全资、控股、参股及所有关联企业总资产规模在30亿元以上(以截至2012年9月底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准)。
3.拥有与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4.二个以上的公司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投标。投标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公司符合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的条件。
招标人将依据上述标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出具投标人资格入围通知书,并提供招标文件。
三、申请投标报名时需向招标人提供以下材料:
1.参与投标意向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截至2012年9月底的合并财务报表(30亿元以上);
4.4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四、招标方式和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规则进行综合评定。
五、投标保证金
参加投标,需缴纳人民币45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时30分~4时30分)
2.地点:浙江省绍兴县柯桥兴越路1718号一楼服务大厅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中国建材报》、《浙江日报》、《绍兴日报》、《绍兴县报》、绍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xxztb.gov.cn)等媒体发布。
2.其他事项,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系人:魏德祥
电话:(0575)84128871
13362525290
联系人:张燮平
电话:(0575)81187217
15958551617
联系人:严先生
电话:(0575)84138505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标公告
浙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绍兴县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