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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潮生活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孝丰镇2011-41地块等7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申请对象

  1号地块:竞买人需持有与政府签订的加油站拆迁安置协议。

  其他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单独报名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的,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达到51%(含)以上。

  三、本次7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1月4日,到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4日下午3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1月4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7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月5日上午9时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三名,则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1月16日下午3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本次7幅地块报名截止时间至2013年1月14日下午3时。

  六、本次7幅公开出让地块均设有保留价,地块成交后受让单位按照(安政发【2011】55号)文件要求缴纳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国土局

  (0572)5021600

  联 系 人:国土局

  王先生 周先生

  联系电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2)5129118

  联 系 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陈先生

  开户单位: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吉县支行

  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浙江省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土让公字[2012]19号

编号地块名称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出让年限

(年)竞 买

保证金起始价付款时间规划要求其他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1孝丰镇2011-41地块孝丰镇大河村1663批发零售

(加油站)40年45万元212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0.3~0.4不大于30%不小于25%其他按规划局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2开发区(递铺镇)南北庄百亩洋地块开发区(递铺镇)余墩社区42366 住宅70年1200万元572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0~1.01不大于30%不小于40%其他按规划局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3梅溪镇2011-15地块梅溪镇龙山林场4048旅游设施40年60万元30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0.5~0.8不大于40%不小于20%其他按规划局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4梅溪镇2011-16地块梅溪镇龙山林场11532住宅70年210万元104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0~1.01不大于40%不小于35%其他按规划局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5梅溪镇2011-17地块梅溪镇龙山林场、章湾村8665住宅70年160万元785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0~1.01不大于40%不小于35%其他按规划局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6梅溪镇2011-19地块梅溪镇龙山林场3660住宅70年70万元330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1.0~1.01不大于40%不小于35%其他按规划局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7梅溪镇2011-23地块梅溪镇龙山林场1532旅游设施40年25万元111万元成交日起30日内付清地价款0.5~0.8不大于40%不小于20%其他按规划局

规划设计条件实施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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